为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按照2021年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bet356|官网bet3365备用网址、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责任清单,逐项列明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涉及部门、抽查方式、抽查频次、抽查抽取比例,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上级安排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组织实施。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此次监督监察的执法人员从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调,抽调人员要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许可等业务,抽调过程由驻局纪检组派人员监督。
(三)严格执法检查
严格按照《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佩戴有效标志,携带行政执法仪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根据检查事项,询问相关人员,查看现场和台账,填写主动检查记录。检查事项与检查员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检查时,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醒;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及时启动监察程序,立案调查;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并在执法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具体安排
1.被抽查单位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在驻局纪检组派人员监督下随机选出,并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和监察员签字后报政策法规部门。
2.政策法规部门根据提供的抽查单位进行综合分组。
3.确定抽调行政执法人员并进行分组。
4.组织实施监督监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股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依法执法意识,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
附件1:
2021年度全区各成员单位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 时间 |
2021001 | 2021年承德市双桥区人社局内部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1年承德市双桥区人社局内部随机抽查 | 定向 | 5% | 按照人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选取特定抽查事项 | 2021年1月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 劳动监察大队 | 2021年4月至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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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年度+行政区划+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具体实施抽查方案名称为准。 2.市以下均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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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双桥区人社局 上报日期:2020年12月29日
附件2:
2021年度全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县区或市直牵头部门名称:双桥人社局 上报日期:2020 年12 月 29 日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 时间 |
联2021001 | 2021年承德市双桥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001 | 联001 |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 定向 | 20% |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 区人社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局 | 2021年9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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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联合抽查+序号。 |